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假冒伪劣有六种形式

1999-08-06 来源:光明日报 记者 周文斌 我有话说

本报北京8月5日电在今天召开的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第二届理事大会上,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、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会长潘岳指出,当前假冒伪劣横行,欺诈行为不断,严重冲击了经济和社会秩序。

潘岳说,商品假冒伪劣的表现虽然多种多样,但概括起来,大致有六种形式。一是冒用他人厂名厂址或盗用他人商标;二是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;三是冒用或伪造质量标志、生产许可证标志、质量认证标志等进行欺骗;四是以假充真;五是以次充好。六是掺杂掺假。

潘岳提出,质量问题要在树立新观念的前提下,逐步建立完善的质量监督体制加以解决。所谓完善的质量监督体制,就是要建立四个层次的质量监督体系:一是质量监督人格化,即任何与产品生产相关的人都要有质量责任;二是质量监督法人化,即任何产品生产企业都要对质量负责;三是质量监督职能化,即各类质量监督的政府与社会部门应有质量责任;四是质量监督社会化,即各类民间机构及个人都有权监督产品质量。总之,要形成质量的约束机制与体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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